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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采矿权排他核实工作流程
  2007-11-30

许可依据:

京国土勘[2005]760号《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如何处理建设项目是否压覆矿产资源问题的批复》

工作流程:

一、受理:

条件(提交材料):

1、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采矿权排他核实申请,

2、建设项目立项批复,

3、建设项目规划意见书,

4、建设项目区域范围图与钉桩成果图。

标准:申办人提交的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照受理标准查验申办材料。

1、对申办材料符合标准的,给予申办人《受理通知单》,将申办材料转复核人员。

2、对申办材料不符合受理标准的,不予受理。将需要补正材料的全部内容、要求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办人,同时向上一级备案。

3、对不符合标准的,提出不予批准的意见及理由和依据,并同申办材料转复核人员。

时限:1个工作日。

二、科内复核及现场勘察:

条件:同受理条件。

岗位职责及权限:

1、对申办材料不符合受理标准的,中止复核。将申办材料需要补正的全部填写清楚后,连同申办材料退受理人员。

2、对符合标准的,复核人员进行复核,并进行现场勘察,提出复核意见并转审核人员审核。

3、对不符合标准的,复核人必须提出不予批准的意见并说明理由和依据转审核人员审核。

时限:16个工作日。

三、审核:

标准:同复核标准。

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照审核标准对复核人员的意见及内容进行审核。

1、同意复核人员意见的,在填写审核意见后转复核人员。

2、不同意复核人员意见的,应与复核人员沟通情况、交换意见后,提出审核意见和理由,与复核人员意见一并按渠道退受理人员。

时限:12个工作日。

四、制发项目采矿权排他证明:          

时限: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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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北京市国土资源房山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