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土动态
  
  
政务公开
  
  
办事指南
  
  
政策法规
  
  
结果公示
  
  
公众服务
  
  
党群工作
  
当前位置 - 首页>>首页
征地公告京(房)政地征〔2005〕7号
  2005-12-07
经北京市人民政府2005年9月14日批准《关于房山区城镇批次用地农用地转用及征地的批复》(京政地〔2005〕第56号),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北京市建设征地补偿安置办法》(市政府148号令)的规定,现将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地单位、征地项目名称及土地用途:
征地单位:北京房云盛玻璃钢有限公司;
征地项目:玻璃钢门窗生产基地;
土地用途:工业生产;
二、征用土地位置:
东至:坟庄村办企业南至:玉粟大街
西至:工业区路北至:坟庄村
三、征用土地权属、地类、面积
征收长沟镇坟庄村集体土地6.4822公顷(97.23亩),具体情况如下:

地类名称

征地面积(公顷)

折合(亩)

耕地

6.2319

93.48

园地

0.0970

1.46

村庄工矿用地

0.1533

2.3

合计

6.4822

97.23



四、征地补偿标准
本次征地采取货币补偿,补偿标准为5万元/亩,合计486.2万元。
五、征地安置人员数量及安置方式严格按照《北京市建设征地补偿安置办法》(市政府148号令)执行。
六、青苗和地上物依照北京市有关规定补偿。
特此公告。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
2005年 11月 22日

  浏览次数:3075
】【打印】【关闭
 
网站导航  |  网管信箱  |  联系方式  |  版权申明

主办单位:北京市国土资源房山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