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房山区城关街道办事处马各庄村村民民主决议,并与北京燕房科技工业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协商,就房山科技园A区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征地事宜,于2005年12月3日达成征地补偿安置协议,拟征用城关街道办事处马各庄村集体土地32.3736公顷(485.6亩),现就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主要内容及征地补偿安置情况公示如下:
一、拟征用土地位置及面积:
该地块位于房山科技工业园内,四至范围以测绘报告及附图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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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类名称 |
征地面积(公顷) |
折合成(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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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 |
29.4822 |
442.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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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矿用地 |
1.3020 |
19.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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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域用地 |
1.5894 |
23.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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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32.3736 |
485.6 |
二、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书主要内容
征地补偿标准为7万元/亩,总计3399.228万元。
安置农业人口368人:其中转非劳动力239人,由征地单位安置;超转人员71人,进行货币安置。
三、其他内容
青苗和其他附属物补偿合计600万元。
四、提出意见及听证权利
自本公示张贴起5个工作日内,(到2005年12月12日止)城关街道办事处马各庄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上述公示的征地补偿协议签订是否履行民主程序、协议的内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向房山国土分局(地址:良乡西路3号、邮编:102488、联系人:王晓云、联系电话:89356046)提出具体意见。在此期限内可以就征地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意见或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权利。
我局将在听取意见或听证的基础上,依据本次征地补偿安置公示拟定报批征用土地方案,征地补偿安置以市人民政府批准为准。
特此公示。
北京市国土资源局房山分局
2005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