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国家作价出资(入股)国有土地使用权设定登记
项目类别及编号:服务类;FWF-10
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土地登记规则》
办理对象及地域范围:国有土地使用权;房山区。
办理条件:符合以有偿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定条件。
申请人需要提交如下材料:
1、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申请书(原件);
2、地籍测量成果(原件);
(1)宗地界址点成果表;
(2)宗地面积表;
(3)宗地图;
3、地籍调查表(原件);
4、企业改制方案及批准文件(复印件);
5、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合同(原件);
6、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文件:
(1)曾核发过土地使用证的,需提交原《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未进行过土地登记的,需提交建设用地批准书(复印件)、划拨证明文件或其他证明土地来源的批准文件(原件);
(3)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含房产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和附图等)(复印件);
7、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1)企业提供当年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
(2)事业单位提供法人登记证;
(3)社会团体提供民政部门核发的登记证书;
(4)自然人提供身份证;
8、法人单位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9、委托代理人申请办理土地登记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10、完税或免税凭证(复印件)。
11、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材料。
办理程序:受理→审查→审核→审批→告知与颁发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费用情况:不收费
办理结果状态:本单位可以全部办结。
办理部门:受理中心、土地登记中心、地籍科。
办公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西潞3号
邮编:102488
办公时间:除法定节假日
联系电话:89352204
网上办理情况:无
监督电话:89356036